2023年10月份学生工作提示

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1:56      信息来源:

一、教育管理

1.继续开展新生入学教育相关工作。完成2023级新生《学生手册》过关考试。

2.开展2022-2023学年的“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寝室长”推优工作。

3.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工作先进单位、优秀辅导员”考评工作。

4.开展学生安全和法规教育。严格落实宿舍管理“零报告”制度,远离不良校园贷、网络电信诈骗、安全用水用电用火、健康饮食、掌握基本的传染病预防知识。

5.意识形态和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工作,开展全校信教学生登记工作。

6.主题班会。结合杭州亚运会展示运动之美、体育精神,组织同学们谈谈自己的体育锻炼感受。引导同学们热爱体育,强身体魄,拥有积极阳光的心态。

7.开展第三期政工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团队拓展活动、辅导员素质大赛之谈心谈话。

二、学生资助工作

1.开展2023-2024学年困难生认定、国家助学金、减免学费工作(截止时间:10月底详见通知)

1)10月9日前学院审核学生申请信息并对排名差异异常情况进行核实处理,导出认定材料提交学校

2)10月15日前完成校级审核,反馈学院进行修改。试算学校困难学生百分比,上报省资助,根据省资助中心划定的最低指导线切线。

3)10月30日前根据困难生认定的情况划定国家助学金名单,并评定减免学费学生名单。

2.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评选评选:(截止时间:10月20日,详见通知)

1)10月7日各学院公示,并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材料。

2)10月10日召开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0月11-19日进行校级公示。

3)10月20日材料上传评审系统。

3.开展征兵学费补偿工作(截止时间10月30日)

请提醒学生及时登录征兵网下载最新表格,在相应部门盖章,并附上《入伍通知书》或《退役证》,未提交申请的转入下学年进行补偿。

4.校奖学金评选(截止时间详见通知)

1)师范类专业奖学金,按照师范类专业在校生人数发放2023年9-2024年1月份师范类专业奖学金350元/生。

2)校学生奖学金,按最新文件完成评审。

5.完成好生源地贷款高校确认,配合财务处开展信息核对、退费工作。

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做好2023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并完成心理问题学生一对一约谈工作。

2.做好“心光如炬 与“宁”相遇”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主题宣传系列活动。

3.继续关注特别关注学生的心理动态,做好月排查工作。

4.继续开展朋辈心理委员培训工作,做好心理咨询等工作。

5.开展新任辅导员和辅导员助理心理素质拓展团队建设工作。

四、就业创业工作

1.新生火车票优惠卡购买发放。

2.2024届毕业生求职补助审核。

3.2023届毕业生留宁补助、求职补助申请审核发放工作。

4.2023届毕业生就业跟踪帮扶工作。

5.积极举办2024届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小型行业招聘会。

6.2024届毕业生辅导员就业系统业务培训。

7.筹备做好全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学生工作部(处)

202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