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份学生工作提示

时间:2022年02月24日 08:43      信息来源:

一、教育管理

1.启动并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和辅导员队伍常规工作。

2.找准切入点,提升学生宿舍的卫生评比成效,明显减少宿舍脏乱差现象。

3.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

4.开展“一站式”学生宿舍综合管理试点的前期调查研究工作(学习教育部试点学校经验和做法,提出我校试点工作的初步设想)。
 5.开展学生信教情况跟踪排查。

二、学生资助工作

1.请各学院及时报销寒假困难生入户走访工作经费及走访记录表、新闻报道等资料。并与困难生动态管理相结合,完善困难生认定体系,做到精准扶持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确保国家和学校的奖助等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需要帮扶的学生身上。

2.请各学院督促指导校内勤工助学工作,勤工助学岗位每年申请一次,原有或增设勤工助学岗位请按相关程序申请表上交学生资助中心。截止日期:3月1日。

3.2022年春季学期困难生认定、国家助学金、师范类奖学金复核、调整工作。如有学生发生学籍异动(休学、退学、应征入伍、转专业),请各学院及时告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重新制作花名册后通知学生认真核对姓名和银行帐号,确保发放顺利。

4.做好2022年春季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请二级学院督促学生提前准备材料。

申请材料:

1)应征入伍、直招士官学生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原件2份,需本人签名,财务处盖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当地征兵办盖章,表格在征兵网站上填写后正反双面打印;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及利息代偿的往届毕业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2)退役复(入)学生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

原件2份,需贴1寸白底彩色照片,退役复学生需当地征兵办盖章、退役入学生需当地人务部盖章,财务处盖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表格在征兵网站上填写后打印;

退役证复印件1份。

申请金额:

入伍学生按照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只包括学费不含住宿费等);退役复学按照学校实际收取学费标准,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开展返校心理普查工作。

2.举办3月21日世界睡眠日健康睡眠主题宣传活动。

3.各学院继续坚持特别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月汇报,预防和干预学生心理危机。

4.每周二下午举办心理沙龙活动。

5.继续开展心理咨询预约与咨询服务。

四、就业创业工作

1.各学院要不断推进202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大就业工作研判,制定工作计划并积极落实。

2.积极开展用人单位走访活动。

3.组织团队申报福建省、宁德市大学生创业资助大赛。


学生工作部(处)

202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