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为进一步加强不良校园网贷整治,维护良好校园环境,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金融办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不良校园网络贷款整治六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办[2017]184号)文件要求,特别提示各二级学院在开展不良校园网贷整治工作中,重点关注以下几点事项:
一、加强网贷风险宣传教育。
1.加强学生消费观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的宣传教育活动,把消费观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和各种主题教育中,大力营造崇尚节约、理性消费的校园文化环境。
2. 加强校园网贷警示教育。将不良校园网贷纳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范畴,开展经常性的案例报道和警示教育,引导学生远离不良校园网贷,增强学生风险防范意识、网络金融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二级学院通过主题班会、主题活动、网站、微信、宣传栏、黑板报等,每学期至少集中开展一次防范校园网贷专项宣传教育活动。
3.向每一名学生发放校园网贷风险告知书并签名确认。2017-2018学年由学工处统一印发《校园网贷风险告知书》。签名之后,由各学院妥当保存。今后由各学院参照内容自行发放《校园网贷风险告知书》。
二、建立校园不良网贷监测预警机制。
1.加大不良校园网贷排查力度。充分发挥学生工作体系作用,定期开展校园网贷风险排查,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研判评估潜在风险。
2.建立校园网贷情况月报制度。从2017年9月起,每月8日前各二级学院填写《学生参与校园网贷情况月报表》(样表另附),加盖学院党委章,拍成照片和电子版Excel表格一起打包发送至学工处邮箱ndsyxgc@126.com 。由学工处汇总后每月定时报送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重要情况和典型事例随有随报。
3.各二级学院要明确和完善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对参与不良校园网贷的学生采取“一人一策”的应对措施,密切家校联系,对发现的学生参与不良校园网贷事件要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并会同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防止因工作不当造成风险蔓延或者产生新的风险。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