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份学生工作提示

时间:2015年11月11日 15:45      信息来源:

2015年11月份学生工作提示

一、教育管理科

1、《2016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已上传辅导员Q群。报考人员请填写《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文件的附件2),并可通过登陆各招生单位网站等方式,及时关注相关招生简章(参考文件的附件1),做好报考准备工作。

2、筹备2015年学生工作总结考评会。

3、11月30日前,完成2014-2015学年辅导员工作考核。请各系按照《宁德师范学院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宁师院委〔2013〕55号)的具体要求,组织开展“辅导员个人工作总结、学生测评、专业系考核”。

二、学生资助工作

1、征兵学费补偿工作:请各系督促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士官除外)的学生,包含退役复学生,及时提交《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表》。截止日期:11月20日,错过这批,再等一年。

2、11月9日校奖学金已经发放,请督促获奖同学诚信交学费。

3、师范类专业奖学金(生活费)从10月起不用学生和系领导签名,如果出现休学、退学、入伍等学籍异动的现象请第一时间告知资助中心欧老师(2977796或13459367895短号6557),不然每月的师范生奖学金会如约发放,造成的损失将来要由当事人追回。,或者卡号有误的请于每月9号之前填写《宁德师院获奖学生银行卡信息错误更正报送表》一式两份分别报送资助中心和财务处杨武燕老师。

4、继续做好欠费学生学费催缴工作。欠费单我们将每月15日更新并挂在学工处网站和工作QQ群共享中。

5、勤工助学各类岗位已到岗。请各系指导老师督促、指导学生做好工作,并通知学生每月30日前将勤工考核表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14办公室,勤工考核表是做工资的唯一依据。

6、各系根据困难生分布情况进行贫困生入户调查工作,经费从本系学生活动经费中开支。

7、请各系结合实际开展“感恩教育、励志教育、诚信教育”等相关资助育人活动,并将开展的活动以新闻稿形式(配文字及图片)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育人完成好的系,今后资助名额将予以倾斜。

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示

1、完成新生心理健康调查访谈,将普查结果反馈到各系,指导各系部建立特殊学生心理档案;

2、 举办新生心理委员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针对大学生普遍存在的、较为集中的心理问题安排专题讲座;

4、落实各系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月报制度。

5、指导学生心理自助中心举办迎新主题晚会

6、继续坚持各系特别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月汇报,预防和干预学生心理危机;

7、出版学生报纸《绿洲》。

四、就业工作提示

1、请各系通知2016届毕业班学生在11月30日前统一完成2016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办理。表格及相关办理注意事项可上毕业班辅导员的群共享下载。

2、请各系在11月20日前完成本月的就业情况更新。

3、请在12月10前完成系级就业质量报告撰写并发至邮箱bys0593@126.com,对于报告中涉及的数据需要提供材料支撑。

学生工作处

2015.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