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本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请各学院、各相关部门在原有勤工岗位的基础上填报《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1)和《2018年秋季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情况表》(附件2)(原则上不再新增岗位),由二级学院或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送交学工处31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9月30日12:00。
申报时请注明原有岗位或拟新增岗位,新增岗位需经我处汇总,上报学校批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再挑选困难学生上岗。原则上要求优先录用2018级特困新生百人帮扶的同学。其他所有从事勤工助学的同学必须是认定的困难学生。
请各相关单位勤工助学指导老师认真指导学生填写《勤工助学岗位考核表》(附件3),于当月25日送交学工处31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自2018年3月起学生勤工助学津贴标准如下:
(1)相对固定岗:
校园环境卫生岗位等每小时15元,一般每月不超过30小时,即每月不超过450元;
学生助理岗位等每小时18元,一般每月不超过30小时,每月不超过540元。
(2)临时工作岗:
一般每小时20元,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超过7天。
(3)视工作任务和质量,津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10%。
(4)特殊岗位视岗位性质和工作表现适当提高标准;月工作时长达到40小时的,月津贴不低于当年宁德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学生工作部(处 )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