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宁德师范学院首届“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3年11月21日 10:44      信息来源:

关于开展宁德师范学院首届 “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了构建和谐校园,优化育人环境,大力弘扬正气,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积极健康、乐观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经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首届“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平凡孕育辉煌 榜样凝聚力量

二、活动宗旨:

“我们在感动中成长,社会在感动中进步”,通过开展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在校园内掀起一股弘扬正气、歌颂真情、倡导真善美的热潮,用身边人身边事来诠释我们的大学精神。

三、评选对象

全校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及在这个群体中所发生的感人事件

四、评选标准

人物评选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和态度,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道德风尚。

(二)满足基本条件的教职员工候选人还应至少具备以下一个条件:

1、为学校建设及发展做出杰出贡献,获得重大荣誉并得到社会广泛关注;

2、爱岗敬业、师德高尚、关爱学生,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受到家长、学生的高度赞誉和爱戴;

3、在教学、科研及管理岗位上有突出表现,在本业务领域有重大影响;

4、个人的经历或行为,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个人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三)满足基本条件的学生候选人还应至少具备以下一个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但刻苦学习、励志自强,积极参与勤工助学,成绩优异,在学生中产生较大影响力;

2、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行动表现,取得较大影响;

3、在创新创业中取得显著成绩,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4、个人的经历或行为,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个人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五、报名方式及材料

(一)、报名方式:采取单位推荐和自由推荐的方式进行。

1、单位推荐:各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感动校园人物”的推荐工作,至少推荐一名候选人参加学校评选;

2、自由推荐:全校师生员工可自荐或推荐他人。

(二)、材料要求:

1、无论采取何种方式推荐的候选人,均应按要求填写《宁德师范学院感动校园人物候选人推荐表》,并附1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教职工候选人推荐表请到校宣传部网站下载,纸质版提交至宣传部,电子版发送至ndsydwxcb@163.com,学生候选人推荐表请到校学工处网站下载,纸质版提交至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ndszxszz@126.com

2、为了进行网络投票,参选人须上交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其中包括一张正面免冠照片,一张生活照,及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面貌的照片。

3、可在材料后附参选人所获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能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面貌的材料;为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鼓励提交视频材料或网络视频的链接地址等。

六、具体活动时间及安排:

(一)前期准备工作(2013年11月19日——2013年11月25日)

通过海报,广播,LED显示屏,校园网等多种宣传手段进行广泛宣传。

(二)推荐过程(2013年11月25日——2013年11月30日)

1、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特点,组织“感动校园人物”的推荐工作,推选候选人参加学校评选,11月30日前将材料报送宣传部及学工处。

(三)初评(2013年12月1日——2013年12月6日)

学校成立“感动校园人物”评审委员会,由评委会评选出若干名候选人。

(四)投票阶段(2013年12月9日——2013年12月15日)

将若干名候选人(事)感人事迹及评委会感言通过广播,LED显示屏、校园网及专栏等形式展示,由全体师生员工进行投票。

投票方式:

1、评委会以现场投票形式进行(70%)

2、将候选人的资料上传到校园网络,通过网站点击的形式(30%)

(五)表彰宣传(2013年12月15日——2013年12月30日)

1、2014年元旦召开表彰颁奖会。评委会按照分数评选出若干名“感动校园人物”。

2、在校园LED显示屏,校园网等广泛宣传“感动校园人物”的事迹。

中共宁德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