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份学生工作提示

时间:2026年04月30日 16:43      信息来源:


各学院学工办:

为扎实推进2026年5月份学生工作,现将近期要点提示如下,请各学院抓好落实。

一、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一)开展各类主题班会或教育活动

1.常态化做好学生汛期安全、晚归不归、远离不良校园网贷、防电诈、禁毒、防火防涝、禁用违规电器”安全教育等。

2.“学习青春寄语,实干创造未来”为主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青年的寄语扎实开展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劳动教育等。

3.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系列活动,各学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毕业生教育工作方案

4.评选温暖宁师主题征文和微视频征集活动

(二)持续开展校园“值周”“美化宿舍”等劳动实践活动。

(三)2026届优秀毕业生审核、表彰。

(四)举行2025年度优秀学生之星表彰大会。

(五)开展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决赛。

二、学生资助工作

(一)开展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等工作,具体见工作通知。

(二)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三)发放5-7月份国家助学金。

三、就业创业工作

(一)就业工作

1.持续开展2021届毕业生中长期跟踪调查工作

2.开展青柠职说:优秀校友返校宣讲活动

3.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系列行业专场双选会

4.持续推进2026届毕业生就业工作

5.持续推进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

6.持续做好《宁德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政策宣传、解读

7.开展毕业生档案邮寄培训

(二)创业工作

1.一次性求职补贴第二轮申报审核;

2.开展2026年宁德师范学院优秀创业项目校园遴选

3.指导毕业生参加省市创业比赛

4.举办创业讲座

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要点

一)规范做好5月心理健康月报工作,认真填写访谈工作记录,按要求于20日前报送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开展525心理健康月系列活动,各二级学院需组织学生积极参与525心理健康月各类主题活动;落实辅导员、心理委员、班主任、导师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月专题技能培训

(三)推进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指定一名辅导员作为学院心理辅导员负责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于5月15日前将学院心理辅导员名单、心理委员、宿舍信息员名单报送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备案;继续组织开展面向学院心理委员、宿舍信息员的心理健康工作相关培训。

开展毕业季心理健康状态动态摸排工作,重点关注毕业困难、就业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及突发重大生活变故毕业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于5月26日前将摸排材料报送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针对毕业生就业压力调适的主题班会,题目自拟,于5月30日前将主题班会材料发送至xlxrm2020@163.com。

(五)依据《关于开展2026年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集中攻坚的工作通知》的具体要求,持续做好集中攻坚工作,各学院于5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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