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因家庭经济情况变化、复学、休学、入伍、转专业等原因,调整蔡林颖等26名同学困难生认定等级、调整发放蔡林颖等36名同学国家助学金、调整发放苏琪瑜等74名同学师范类专业奖学金,由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落实。具体名单可扫描文末二维码查看。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7日—23日
公示电话:0593-2977796(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593-2953623(校纪委纪检监察室)

困难生认定等级调整,国家助学金、师范类专业奖学金调整发放公示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26年4月17日